当前位置: 首页 > 文件下载 > 教育部对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做出规定

教育部对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做出规定

2014年10月27日 16:12:18 访问量:325

教育部对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做出规定

2014/10/24 9:07:36 来源:光明日报

    教育部23日公布《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就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编写的初中英语教材出现广告内容一事做出回应。有关规定明确要求,“教科书内不得有宣传广告内容”。目前,教育部正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此事进行核查处理。

    《暂行办法》规定,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单位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成立教科书选用委员会,由课程教材专家、教研员、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等组成,一线教师不少于1/2,教科书编写人员、出版发行人员不得进入该委员会。

    教育部要求,在教科书选用中出现如“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选用过程和结果”等情形时,要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教科书编写、出版等单位和人员不得以任何非正当竞争手段干预教科书选用。
编辑:杨美珍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宁武县实验小学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宁武县实验小学校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